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是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做好团费收缴工作,是密切团员与团组织的联系,增强广大团员的团员意识,切实加强团的组织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
一、团费的收缴标准
(一)共青团员3元/人。
(二)如果团员因生活困难无力交纳团费,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团员大会讨论同意,报团总支审查后送院团委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二、团费收缴方式
(一)请统一将现金交各班团支书。
(二)大一、大二现金收缴后将其交予2015级美术系辅导员赫明存;
大三、大四现金收缴后将其交予团总支书记助理张原通。
(三)团费收缴时间为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