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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
2020-06-14 12:35  

各教学单位:

   根据我校教学工作安排,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于2020623日—73日进行。为做好本次期末考试工作,按照《菏泽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菏院政字〔201767号)《菏泽学院考试工作条例》(菏院政字〔2018111号)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资格审查

根据任课教师的考勤情况等,做好学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并做好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的信息管理及归档。各学院应将所有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姓名和原因通知有关学生,汇总后于623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二、缓考申请工作

因疫情影响,本学期需要办理缓考的学生数量较多,为保证缓考工作顺利进行,各学院应通知到需要申请缓考的学生在教务系统中办理缓考申请,并统计所有申请缓考的学生信息,汇总后于615号前报教务处考试中心备案。

三、考试命题工作

按照各课程的特点,进一步强调考试命题的科学性、规范性,切实做好考试命题工作,避免考试出现过易、过难的情况。各学院必修课程必须出ABC三套试题,难度相当,本学期期末考试用一套,缓考用一套,补考用一套。

四、考试改革工作

本学期期末考试所有必修课程进行线下考试,上学期已经采用机考,经验成熟的公共课可以按照原有方式进行。其他的非必修课程,可以进行线上考试,也可以进行线下考试,考试方式、方法由各学院自定,保证考试公平、公正。关于课程成绩的评定要符合《菏泽学院考试工作条例》(菏院政字〔2018〕111号)要求。

五、考试监考工作

监考工作是每位教师必须承担的教学任务,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担监考任务者应作为教学事故处理。各教学单位应对监考教师进行考前培训,认真学习《菏泽学院考试工作条例》中的监考守则,明确责任。任课教师原则上不得监考自己任教的班级,每一场监考教师不得少于两人,不得私自请人代替监考。监考人员一律佩带监考证监考,无监考证者不得进入考场。监考人员进入考场后,须将本人姓名写在黑板上,以供考生监督。

六、考风建设工作

考风建设是学风与校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学院应召开学生考前动员会,结合学生管理规定对学生进行严肃的考风教育,认真学习《菏泽学院考试工作条例》的有关要求,落实考场规则。学生须提前10分钟持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者须持身份证和学院证明)进入考场,并将学号等信息准确填写。

七、试卷保密工作

各教学单位应在考试前一周将试卷印制好并密封。试卷在考试前属学校机密文件,所有接触试题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试题。如若发现泄漏或变相泄漏试题情况,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并将有关处理情况报教务处。

八、考试保障工作

各教学单位应及时检查考场照明及卫生情况,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考试期间需彻底清场,所有学生提前带走教室内个人物品。

九、作弊处理工作

监考教师要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爱心监考,及时制止学生的作弊苗头。如发现考生有作弊行为要当场认定,没收作弊物证,并责令作弊学生在物证和试卷上签字,在试卷上注明“作弊”字样并签字。监考人员应将当事人姓名、学号、违纪作弊主要情节记入《考场记录》并签名,连同试卷和物证一并在该课程考试结束后立即交考生所在教学单位。各相关教学单位应对违纪作弊学生按照《菏泽学院考试工作条例》予以快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送学生工作处。

十、巡视检查工作

考试期间实行学校领导、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处和学院联合巡场制度。教学质量评估处统一安排,负责期末考试的巡查、指导;监考教师应服从巡视人员的指导。

十一、归档总结工作

阅卷结束后做好归档工作,试卷等相关教学文件归档要规范。试卷装订封面中各项内容填写要完整、准确。认真总结考试期间出现的问题,特别是考试改革试点课程。

附件1 2019-2020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具体安排

附件2 2019-2020第二学期缓考申请统计表

教 务 处

202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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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2 2019-2020第二学期缓考申请统计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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