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班级评议、年级辅导员推荐、院评定小组审核,拟定以下同学申请校奖学金:
见附件
公示期限:2023年11月17日——11月22日
接访地点: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5号教学楼205室)
联系电话: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5565626
学院党委:5622128
菏泽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