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电脑设计工作室管理制度
一、为了确保实验教学计划的顺利进行,保证教学质量,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计划,对需使用机房的,在每学期开学前报实验中心统一安排。教学计划应注明安装软件及设备使用清单。临时排课需提前两周申报。
二、机房管理人员应提前十分钟到岗,任课教师必须提前五分钟在机房门口等候学生进机房。
三、学生进入机房上机期间保持机房安静,任课教师应负责维持好机房秩序,学生上机实验期间不得随意更换计算机。严格按照教师规定课程内容操作,机器出现故障,不得擅自处理,及时通知任课教师、机房管理人员,对于蓄意破坏、违反使用规则造成机器损坏者,必须赔偿一切损失。
四、使用者须爱护电脑工作室各种相关设备及物品,保持室内卫生,不得在机房内吃东西,不得在机房内吐痰、抽烟、乱丢纸屑。
五、上机时教师应有详细的课件、教案,提出具体、明确的操作内容和要求,在学生上机操作过程中教师应加强巡视、指导,检查、督促学生进行有关操作,严格执行机房的管理制度,不得中途离开机房,也不得让机房值班人员代管。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使用网络,禁止传播非法不良信息,维护国家信息安全。
六、上课教师应教导学生遵守电脑工作室的有关规章制度,爱护实验设备。机器出现故障,及时通知机房管理人员,教学内容变动或更新,提前通知机房管理人员调整实验时间或更新软件。
七、学生上机结束前,任课教师应提醒学生关机,整理桌面,放好凳子,任课教师应在所有学生离开机房,并检查所有机器电源门窗是否关闭后才能离开机房。
八、机房管理人员应该在上课后十分钟内及下课前五分钟对各个机房进行巡视,与任课教师对机器进行交接,及时处理和记录所出现的问题。如确实无法当场处理的,应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
九、机房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任课教师做好课前准备工作,及时处理机器故障,协助任课教师维护机房秩序,但不得为上课教师代看机房。每天应认真检查机器使用情况,下班前仔细检查电源、门窗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十、对于需要使用网络闭路双向教学的教师应该提前向网络管理员提出申请,并在指定的时间以规定的帐号和权限进行操作,其余时间学生不得随意上网。
十一、机房的所有设备,所有教师和同学都应当加以爱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如需对机器进行拆卸处理,应向机房管理人员提出申请,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恢复原状。如学生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应及时向任课教师报告,由任课教师负责向管理机房的教师汇报。
十二、机房物品原则上一律不外借,如确因工作需要需借出使用的,按照学院相关规定办理借用手续。
十三、机房钥匙由专人管理,不得外借或委托他人代管,遵守学院其它教学管理规定。
菏泽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