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艺术展厅管理制度
一、入驻艺术展厅人员,应严格遵守艺术展厅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展厅管理人员工作安排,爱护展馆设施。
二、艺术展厅内禁止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严禁携带除水以外的其他饮料,严禁携带食物,严禁携带喷漆、涂料等进入展厅。
三、严禁在艺术展厅墙、柱、门窗及地面和搭建展板上钉钉子、打孔、涂绘画颜料、粘贴双面胶带、海绵胶,严禁乱划乱刻。
四、注意安全操作用电,严禁私自接拉电源,应在指定的电源位置上使用插头接插电源,并将电源线予以固定。
五、布展开始任何展品,展具不得出馆,布展期间注意保护展品,如需物品带出展厅,须经展厅管理人员同意并登记之后,方可带出。
六、布展时应按指定展位布展,布展装饰不得破坏公共设施及公共空间,展品不得超出展位,确保展览通道畅通。
七、展厅提供的布展工具有不锈钢展钩、挂画线、挑杆、无痕钉、工字钉、人字梯等。需提前规划好所需工具的数量,联系展厅管理人员统一领取。撤展时请将布展工具及时归还,如造成遗失则需按数赔偿。
八、展厅卫生由入驻人员负责打扫。课程结束后,须将各自展位的垃圾清理出展厅,并将场地予以彻底清扫。
菏泽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