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综合材料实验室
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为规范综合材料工作室管理,实现工作室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并营造一个长期安全有效的教学、科研秩序和环境,特制定如下制度,要求所有师生严格严格遵守。
一、工作室设备使用由系根据需要安排,并由工作室具体负责管理、使用。
二、进入工作室应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嬉笑打闹;严禁吸烟及吃零食,保持室内卫生清洁。
三、工作室只提供教学科研、创作实践使用,由专业教师负责指导,学生管理助理员协助管理。
四、教职工与学生在使用工作室设备前应先检查设备是否齐备和完好。出现问题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求助。严禁不规范、超负荷、违规操作或私自使用,出现安全事故或损坏问题将由本人承担相关责任并且按损坏程度轻重给予相应赔偿。
五、师生必须爱护工作室内的教学用具和设施,不得随意拆装、搬动或取走工作室的工具设备及其配件等物品。对违反规定,损坏教学用具、工具设备或其他公共财物者,将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并且承担其引发的后
果。
六、工作室使用完毕后,要按操作规范切断电源、归还工具设备、清理使用工具和创作环境并关好门窗,通知管理人员检查无误后上好门锁方可离开。
七、工作实行以教师管理为主,学生管理助理员管理为辅的管理模式。学生助理管理员应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管理好工作室的材料、工具、仪器设备等公共资源;人员入室、工具借用归还等相关管理。负责各项工作室物品、设备登记入库管理的执行,
八、防盗是全工作室成员的责任和义务,人人必须提高警惕性,克服麻痹思想,重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爱护公共财务并妥善保管好私人物品,勿将贵重物品放置在工作室内,离开前请一并带走,如若遗失不予承担任何后果。
九、全体人员应自觉遵守以上各项规定,管理人员要切实负责,系教学管理部门应做好检查和监督工作,确保工作室的安全运行以提供教学与科研的正常使用。
菏泽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