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在确认毕业证书已遗失后,可以申请补办毕业证明书。毕业证明书是给遗失毕业证者开具的对其原证书所标明的学历状况进行认可的书面证明,由教育部统一印制。毕业证明书作为学历的证明,可与毕业证书等同使用。毕业证明书只能补办一次,若再次遗失则不再补办。
毕业证明书补办流程和材料要求
序号 |
2000(含2000)年以前的毕业生 |
2001年及以后的毕业生 |
提供材料 |
提供材料 |
1. |
个人手写书面申请; |
2. |
没有工作单位的,本人说明真实情况;有工作单位的,需要单位出具证明; |
3. |
复印带有本人姓名的录检表(办公楼812档案室)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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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填写《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补办毕业证明书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每份贴一张2寸蓝底彩色照片; |
5. |
交一张蓝底照片(背面写名),同版的电子版发到6401392@qq.com,要求为JPG格式,文件小于16K; |
6. |
身份证复印件,留联系电话; |
以上材料齐全后,到教务管理科(办公楼516室)办理。办理完毕后电话通知领取。
附件一:补办毕业证明书申请表.doc